上周帮深圳做北欧家居跨境的陈总复盘Q3物流账单时,我盯着Excel里的“LOCAL CHARGE”列倒吸一口冷气:3个月12票货,每票被指定货代收了200美元“码头操作费”——而我帮他找的合作货代,同款服务只收80美元,更扎心的是,陈总根本不知道这笔钱“该谁付”:“我一直用FOB啊,不是说卖方负责到码头吗?怎么货代还找我收码头费?”
这不是陈总的问题,是90%跨境卖家的共性误区:把国际贸易术语当成“死记硬背的字母组合”,却没搞懂“术语=物流责任的边界清单”——你以为“FOB”是“到码头”,其实它是“你要负责把货送到码头,但码头的操作费到底谁出?货代的隐性收费怎么防?风险转移后货丢了该找谁?”这些藏在术语背后的“落地细节”,才是吃掉你物流利润的元凶。
别再死记Incoterms® 2020!先搞懂“术语=物流责任清单”
很多人学Incoterms® 2020时,总盯着“风险转移点”“运输方式”这些概念,但对跨境卖家来说,术语的核心是“把‘谁该做什么’写进物流合同里”,比如你用FOB(船上交货),其实是签了一份“责任分工表”:
- 卖方(你):负责把货送到指定港口的船上,承担装船前的一切费用(工厂到码头的陆运、报关费、码头装卸费?不,等一下——FOB的“码头装卸费”(THC)到底谁付?Incoterms® 2020没明说!这就是陈总踩坑的原因:指定货代把本应由买方承担的THC转嫁到了他头上,而他没提前和买方约定“THC由买方支付”。
再比如CIF(成本、保险加运费),很多卖家以为“我付了运费和保险,就能高枕无忧”——但去年帮杭州做女装的林姐处理过一起“海损索赔”:货在海上遇暴雨湿了,林姐买了“平安险”,却被保险公司拒赔,理由是“CIF要求的‘最低保险险别’是‘一切险’?不,Incoterms® 2020明确CIF的保险是“最低险别”(通常指平安险),但林姐的货损是“淡水雨淋”,属于一切险的保障范围——她没搞懂“术语对应的保险责任”,白白亏了18万货值。
划重点:用术语前,先问自己三个问题:
- 这个术语下,我要付哪些“明面上的费用”(比如陆运、报关、运费)?
- 哪些“隐性费用”(比如THC、仓储费、改单费)可能被转嫁?
- 风险转移后(比如FOB装船后),我要留什么凭证(比如装船提单、场站收据)才能索赔?
FCA vs FOB:差一个字母,跨境物流成本差30%?
东莞做3C配件的李姐,是我见过“用术语省成本”的典型,2025年之前她一直用FOB深圳,每批货从工厂到深圳码头的陆运要花1.2万,还得承担“陆运途中货损”的风险——去年有批货在高速上被追尾,外壳刮花,买方拒收,她赔了4万。
后来我建议她换成FCA东莞(货交承运人),效果立竿见影:
- 成本省了:FCA是“卖方在工厂或仓库把货交给货代”,货代上门提货,直接省掉1.2万陆运费;
- 风险小了:FCA的风险转移点是“货代提货时”,陆运途中的货损由货代承担(李姐和货代签了“提货后风险由货代负责”的补充协议);
- 清关快了:FCA的报关责任更明确——卖方负责在工厂所在地报关,避免了“FOB下深圳报关行拖延导致赶不上船期”的问题。
李姐算过账:换成FCA后,每批货的物流成本下降了32%,一年省出了一个“小爆款”的研发费用。
为什么FCA比FOB更适合内陆卖家?
- 如果你是东莞、苏州、重庆这些“非港口城市”的卖家,FCA能帮你把“工厂到港口”的陆运风险和成本转嫁给货代;
- FCA的“承运人”可以是空运、海运或快递,灵活性比FOB(仅限海运)高得多——比如李姐有时候发急单,直接用FCA+国际快递,3天到欧美,比FOB+海运快15天。
CIF≠“包运费”!90%卖家踩过的“保险和清关”坑
上个月有个做宠物用品的卖家来找我哭:“我用CIF把货送到洛杉矶,以为‘包运费+保险’就没事,结果货到港后被海关扣了,说‘完税价格算错了’,要补12万VAT!”
这又是一个“术语误解”的典型:CIF的“包运费和保险”,不代表“包清关和税费”!
CIF的责任边界是:
- 卖方:负责支付运费、购买保险(最低险别)、把货装船;
- 买方:负责清关、支付进口关税和增值税、承担货物到港后的一切费用(比如仓储费、提货费)。
那这个卖家的问题出在哪?他没确认“完税价格”的计算方式——美国海关的完税价格是“货物价值+运费+保险费”(CIF价),而他的货代把“运费”算成了“海运费”,没加“从中国到美国的燃油附加费”,导致完税价格少报了15%,被海关查出来补税。
CIF用户的避坑指南:
- 保险别买“最低险别”:如果你的货是易碎品(比如玻璃制品)或高价值品(比如奢侈品),一定要买“一切险”,覆盖“淡水雨淋、盗窃、破碎”等风险;
- 提前和买方确认“完税价格”:比如和买方约定“CIF价包含燃油附加费、港口拥挤费”,避免海关查账时补税;
- 留好“保险凭证”:比如保险单上要注明“被保险人是买方”(因为CIF的保险是为买方买的),不然买方没法索赔。
DDP/DAP:跨境大卖的“躺平”选择?先算清“隐藏责任”
最近很多做欧美市场的大卖都在转用DDP(完税后交货)——“门到门包税”,确实省心,但你知道DDP的“隐藏责任”吗?
去年帮深圳做户外装备的王总处理过一起“DDP纠纷”:他用DDP把货送到德国,结果货代没及时做“欧盟EORI注册”,导致货在汉堡港扣了21天,产生了8万仓储费——货代说“DDP是你负责清关”,王总说“我找你做DDP,不就是让你清关吗?”
DDP的核心是“卖方承担一切责任”:从中国工厂到买方仓库的所有费用(运费、保险、关税、清关费、仓储费)都由卖方付,所有风险(比如清关延误、货损)都由卖方担。它适合“有稳定供应链、能承担高风险”的大卖,但小卖家千万别盲目跟风:
- DDP的成本更高:货代要承担“清关风险”,会收10%-15%的“风险溢价”;
- DDP的合规要求更严:比如欧盟的“VAT注册”“EORI号”“产品认证”(比如CE认证),都要卖方负责,一旦出错,损失惨重。
用术语的“终极技巧”——把“责任写进合同里”
其实国际贸易术语没那么复杂,它是“买卖双方的物流责任协议”,你只要记住:术语不是“法律条文”,是“谈判的基础”——你可以和买方约定“FOB下THC由买方支付”“CIF下保险买一切险”“DDP下清关延误的仓储费由货代承担”,这些补充条款比死记Incoterms® 2020更有用。
比如陈总后来和买方重新签了合同:“FOB深圳,THC、码头操作费由买方承担,指定货代的费用明细必须提前给卖方确认。”这一季度他的“LOCAL CHARGE”直接降了6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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